防范于未“燃”---高青县司法局芦湖司法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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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辖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普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11月9日,高青县司法局芦湖司法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培训会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赵岩主持,村(社区)专职网格员50余人参加。 培训会上,工作人员首先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讲解了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火灾,及火灾发生时逃生和自防自救能力等知识。其次讲解了家用电器、燃气、车辆等几类常见火灾发生时需要采取的应对方式和措施,并且教育大家在单位和家里无人时候要关闭电源、燃气等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积极做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最后对灭火器、灭火毯等居家消防器材进行了展示。 此次培训贴近现实生活,授课消防安全知识实用,强化了大家对消防安全知识的认识和对消防器材的了解,有效提升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会后,芦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赵岩要求大家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还应该做消防知识的宣传员,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活动,协助做好安全隐患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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