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个体工商户跨市迁移变更“打包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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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出淄博市首张“个体工商户跨市迁移变更”营业执照,通过合理打破地域限制,优化缩减办事流程,变“往返跑”为“一次办好”,实现个体工商户“跨区域迁移”马上办、打包办。 “以前我们个体工商户要换个地市经营,得先在原来地市注销,再去现在地市设立,来回跑好几个地方,这次直接办理迁移变更,全程网上提交材料,方便了很多。”日前,刚刚从滨州市经济开发区迁移至淄博市高青县的个体工商户霍女士高兴地说。 “按照以前的政策,跨区域个体工商户需要申请人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到迁入地重新登记,费时费力,整个过程至少要来回跑两次才能完成。”高青县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推出以来,对市场主体跨登记机关变更有了新的政策,我们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及时完善迁移变更“打包办”申请材料,理顺档案交接流程,推出了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 流程优化后,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提交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和迁入地房产证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字号、商誉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均可实现延续,有利于个体工商户的持续经营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保障。同时,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的升级完善,实现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等数据的互联共享,系统根据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其提交材料、相关业务流程和法律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信息不对称、身份冒用带来的风险。 下一步,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聚焦市场主体登记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信用+”“容缺办”、歇业一件事、注销便利化等服务举措,强化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链条集成服务,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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