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在行动 政务公开护公平

发布日期: 2023-03-21 18:13:57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高青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在开展活动普法维权的同时,通过公开典型、畅通渠道、开设专栏等多项措施,努力提高消费者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意识,构建和谐市场消费环境。

立体化宣传阵地。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服务活动。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咨询、宣传服务。开展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标语,基层管理所在所在镇(办)驻地设立纪念活动分会场,现场受理投诉信息,广泛宣传消费权益。

全方位公开宣传。强化舆论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开办专栏、访谈等形式,发挥媒体舆论宣传作用,提升社会宣传影响力。3·15消费维权活动与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务网等媒体同步专题报道。


多角度政策解读。普及合理消费方式,向群众积极解读政策法规,谨防上当受骗,引导市民安全理性消费;处理消费投诉纠纷,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切实解决消费者争议纠纷,推动社会共治,展示良好形象。


宽领域投诉渠道。畅通“12345”热线、“爱淄博·随手拍”小程序、政府信箱等多种投诉渠道,今年截止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11件,接受咨询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1万元。


长效化机制建设。以长效化机制推进常态化开展。利用“高青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网等途径,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约谈机制,在重要节日节点发布消费警示,每月进行投诉信息和经营者消费投诉解决率公示,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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