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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高端电子材料及配套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4-13 14:21:02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高端电子材料及配套化学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高端电子材料及配套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高端电子材料及配套化学品项目

建设地点: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纵三路8号

主要建设内容:40000t/a二氟一氯甲烷装置、20000t/a四氟乙烯装置、50000t/a一氯甲烷装置、10000t/a六氟丙烯装置(联产2000t/a八氟环丁烷)、3000t/a可熔性聚四氟乙烯装置和30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及配套公辅环保设施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589512195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见附件,纸质版报告可至齐氟公司查阅。

5、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影响到的居民和单位。

6、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3589512195;邮箱:690820539@qq.com

建设单位地址:高青化工产业园;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电话:0531-81795815转8302;邮箱:jn1605@126.com

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高端电子材料及配套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齐氟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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