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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4-07 10:28: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名称

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山东省会经济圈城市济南、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与淄博实现职称互认,不再办理确认手续)   

二、受理单位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1.《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

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

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

4.《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1.从市外或央属、省属部门(单位)调入我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淄博市的职称政策规定;

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委员会符合国家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组建规定;

4.仍从事与原职称系列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5.根据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有关要求,淄博市与济南、东营、泰安、滨州、德州、聊城六市实现职称互认,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手续。

六、办事流程及申请材料

外地调入确认分为“网上办理”、“纸质材料办理”两个环节,均为必办项。通过“纸质材料办理”环节生成纸质确认登记表,用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一)网上办理(必办项)

 1.个人注册、填报申请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IE10以上版本浏览器,注册个人账号,在“专业技术职称-外地调入资格确认”栏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在对应项目上传:

(1)个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社保证明(通过“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掌办通-服务大厅-机关参保缴费证明下载,要求图片清晰,可看清下方验真码);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5)要办理调入的职称证书原件及证书官网查询截图或证书公布文件原件;原单位为央企,职称证书为央企自主评审取得的,还需提交人社部授权该央企自主评审权限的备案文件(需在备案有效期内)。

(6)其他附件栏目需上传: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调入事业单位的,上传事业单位进人通知单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原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上传本单位附有人员花名册的岗位设置方案原件。

以上信息填报完成后报本人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主管部门注册(已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审核材料。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单位账号,忘记单位账号密码的,请联系县人社局专技科查询。在“职称认定和外地调入”栏目选择“上报路径申请”,用人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上报路径;县属单位主管部门与高青县人社部局建立路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与高青县人社部局建立路径,高青县人社局账号名称为“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调入材料无误后,逐级上报,待终审单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调入初级、中级职称,终审单位为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入高级职称,终审单位为淄博人社政务大厅。

(二)纸质材料办理(必办项)

1.网上材料终审通过后,在个人账号内点击“下载转入表”,下载《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纸质《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填写“调入信息及职称材料真实有效”,签名并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填写“核查属实,同意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无主管部门的该项可空着)。

3.审核无误后,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县人社局专技科:

(1)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一式三份;

(2)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打印原资格证书官网查询截图(须体现网址)一份或原证书核准部门盖章的评审结果公布文件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发文单位电话;

(4)社保证明一份;

(5)调入我县工作的证明材料。调入企业的,提供由当地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调入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进人通知单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本单位附有人员花名册的岗位设置方案原件。

4.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将在《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登记表返还,用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外地调入确认办理完成后,申请人的原职称证书和《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一起,作为淄博市内职称证书通用。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结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3-6967136

监督电话:0533-6961247

十、办理地点

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B02办公室)

十一、《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

查询地址:(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rcrs_4225/zyjsrc/zydwgjzcpswyhbaml/201802/t20180207_288118.html)


附件:1.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系统操作手册.docx

          2.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汇总表.xlsx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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