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常家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黄河保护法》宣传“六进”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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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已于2023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青县司法局、常家镇人民政府紧密结合沿黄地理位置、人文资源等客观实际,联合开展《黄河保护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 《黄河保护法》进乡村、进社区,掀起人人学法的热潮。正值春末夏初的五月,常家镇召开《黄河保护法》宣传“进乡村”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网格员、法律顾问在全镇23个行政村开展以“学习《黄河保护法》,守护黄河安澜”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倡导各沿黄乡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带领辖区群众树立黄河兴则常家兴的主人翁意识,把学好《黄河保护法》作为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家乡建设的法治前提,抓住机遇,共同努力带动家乡走向富裕。学习活动期间各村悬挂醒目标语、法律明白人向群众发放《黄河保护法》宣传资料,有效增进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热情。 《黄河保护法》进机关、进企业,助力优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一是常家镇领导、管区书记及镇综治中心等业务科室负责同志集中学习探讨《黄河保护法》在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规定,结合常家镇依托沿黄优势,挖掘安澜湾、天鹅湖国际慢城、蓑衣樊水乡等黄河文化、湿地观光、旅游季美食节各类沿黄发展资源潜力,找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推动本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灵感和方向,不断以实际行动交出一份独具“常家特色”的答卷。二是5月9日下午,县司法局、常家镇政府联合高青黄河河务局走进沿黄企业华益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黄河保护法宣讲活动,重点阐述“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的新理念与新思想,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如何把黄河保护与生产活动相结合,并强调了沿黄企业的社会责任,结合相关案例,督促、警示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 《黄河保护法》进学校、进网络,推进普法资源的融合共享。一是普法融入学生课堂。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从认识黄河、“万里黄河最高青”城市品牌、“常家镇的黄河情缘”等角度循序渐进地为学生讲解《黄河保护法》中“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等亮点词汇,通过观看视频,全面了解常家镇在沿黄河流域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帮助学生树立起对家乡的自豪感。二是普法走进网络空间。常家镇加强网络普法宣传在法治文化传播中的作用,发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优势,通过制作发布各类《黄河保护法》宣传视频、信息,不断扩大阅读面,提高宣传覆盖面,夯实“网上”法治宣传阵地。 《黄河保护法》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常家镇在法治轨道上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为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传承弘扬独具“常家特色”的黄河文化,推动辖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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