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多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助力扫黑除恶常态长效

发布日期: 2023-05-30 10:13:37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已满一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高青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牢群众基础。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高青县司法局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加强内部学习交流,提高自身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创新宣传形式,普法多维发力。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逐渐提升社会公众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高青县司法局创新宣传形式,通过“谁执法谁普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专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在公众号、政务网、“最高青”APP等公众平台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并由司法所推送给各村网格员,转发到各村微信群,发动群众积极学习,扩大正面宣传力度。同时各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册等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宗旨、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积极参与5月24日县扫黑办组织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反邪教、打击防范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法律知识,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

聚焦重点人群,筑牢安全防线。各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学习活动,提升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积极动员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