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青县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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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竞聘选岗到淄博市高青县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2023年竞聘选岗到淄博市高青县的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体检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 体检由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有关要求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周一)上午6:30持本人身份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表(附件2)和体检费450元现金(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高青县青城路65号)门口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请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并执行,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2.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6.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须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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