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高青县2023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分类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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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2023年高青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县开展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通过前期数据收集和企业核实确认,经过第三方数据计算,形成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7日至9月11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533-6967323 附件:
高青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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