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行“分级分类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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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防控审批风险,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了《行政审批事项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分级审批、分级会审机制,审批效率大幅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优化审批层级。综合考虑事项办理频次、办件类型、优先等级等因素,将全局385个审批事项调整为一般审批事项、较大审批事项、重要审批事项3个层级,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分级审批。优化和明确全局审批事项审批层级,形成《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事项审批层级确认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做到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审批层级应减尽减,最大程度压缩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时效。 二是完善决策机制。成立局长任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批委员会,明确会审重点及会议议程,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权力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作出决定之前,进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出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处理意见。 三是组建专家队伍。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业务骨干、法律顾问、相关科室负责人成立行政审批业务专家组,针对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领域案情复杂、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进行研究论证;必要时征询上级行政审批部门或者县政府有关部门意见,根据研究结果作出审核意见。 下一步,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对“分级分类审批”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效果进行分析、研判和优化提升,做到依法审批、规范审批,持续提高决策效率和水平,助力审批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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