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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青城镇开展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

发布日期: 2024-03-22 15:3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场春雨一场暖,春雨过后忙耕田。随着春管、春耕、春种即将进入繁忙阶段,为确保群众依法有序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青评理”调解品牌创建工作中抓落实求突破,高青县青城镇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此次培训会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相邻关系、邻地通行权、植保无人机操作不当等纠纷的案例,向参加培训人员讲解了新型耕种方式推广之后,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树木遮挡、排水、植保无人机使用等邻地关系纠纷如何依法理性解决等问题。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介绍了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的原则,引导调解员加强与本村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注重在开展调解工作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培训会上,镇综治中心负责人要求各村人民调解员要将发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并上报,加强田间普法,增强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培训活动中,案例分析讲解通俗易懂,矛盾排查化解任务安排具体明确,各村调解员学习热情高涨,纷纷表示将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用,共同筑牢“青评理”调解品牌创建工作,使矛盾纠纷早发现,群众诉求早化解,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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