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对我县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开展年报工作,现将年报结果公示如下:
高青县慈善总会 合格
高青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合格
高青县教育基金会 合格
高青慈善医院 合格
高青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