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县管社会组织年报填报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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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省市社会组织年报工作安排,高青县民政局认真谋划、稳步推进,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5月31日,高青县应参加年报社会组织168家,审核校对通过162家,未参加年报社会组织6家(见附件),年报通过率96.4%,创历史新高。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依法依规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作出进一步处理。各相关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转变思想观念,做好自查整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运转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高青县民政局 202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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