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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民政局关于对未参加2023年度年报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7 10:49:0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社会组织:

按照《高青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县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均应按时参加2023年度年报。截止5月31日,我县有6家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1)未按时参加2023年度年报,请未参加2023年度年报的6家社会组织,于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明细见附件2)纸质版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县民政局接受重点检查。

逾期不报送相关纸质材料或不接受检查的,县民政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地    址: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高青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33-6983525

邮    箱:gqxmzjzqk@zb.shandong.cn


附件1:未参加2023年度年报的县管社会组织名单.xls

附件2:未参加2023年度年报的社会组织提交材料明细.rar



高青县民政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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