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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发布日期: 2024-08-13 15:39:1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社矫对象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社矫对象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近日,高青县司法局高城司法所组织全体社矫对象集中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在集中学习中,工作人员对该部行政法规的出台背景、意义进行了说明,对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等一系列规定进行了一一讲解,同时对如何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等规定进行了解读。提醒社矫对象在日常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一定要有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通过学习该条例后要具备一定的应急能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一定要服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切勿盲目开展施救工作。

此次学习增强了社矫对象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意识,提高了社矫对象个人应急能力和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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