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庆节前集中警示教育 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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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庆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9月29日上午,高青县司法局联合淄博市戒毒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会上,矫正科工作人员逐一核对社矫对象身份信息,并对听课期间手机存放、课堂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 市戒毒所张警官结合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对违反监管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阐述,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时刻牢记身份,严肃矫正纪律,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 会后,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孟某等人进行个别谈话,再次提出要端正矫正态度、敬畏法律、严以律己,要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积极配合监督管理,更好地改过自新。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服从监管意识,有效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国庆期间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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