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公费医学生拟聘用人员(第二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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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医学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卫字〔202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王新烨同志经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高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33-6953155 高青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33-6966207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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