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青县司法局芦湖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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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10月30日,高青县司法局芦湖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社区矫正日常报告、信息化核查、外出请销假等相关情况,对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进一步强调。工作人员通过“法条解读+视频讲解”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部分章节和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报到、定位监管、请假外出等方面的义务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增强守法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服从管理,杜绝侥幸心理,远离违法犯罪。 本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防范了各类法律风险,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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