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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青城司法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5-11-20 15:41:43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为切实提升辖区群众法治素养,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高青县司法局青城司法所立足本地实际,组织各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宣传学习活动。

 

《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生活、贴合群众需求。工作人员紧扣法律要求,通过专题讲解、资料发放等形式,围绕“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谁执法谁普法”等条款,结合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本地常见案例,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针对反诈防骗、赡养继承等实用内容,现场互动答疑氛围热烈。活动期间向参会人员发放宣传单页100余份。


下一步,青城司法所将持续以《法治宣传教育法》为遵循,不断丰富宣传内容,让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扎根基层,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意识,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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