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高青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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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高青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王春乐等11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联系电话:0533-6973640 联系地址: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401室(邮编:256300) 附件: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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