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高青安尔中医诊所备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20 14:2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高青安尔中医诊所符合中医备案条件,准予进行中医诊所备案。诊所备案后,其在执业范围内所开展的执业活动具有合法性。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高青安尔中医诊所

二、医疗机构地址:高青县芦湖街道青城路中房揽翠郡沿街3号楼东一东二

三、所有制形式:私人

四、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五、诊疗科目:中医科

六、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法人:张海涛

九、主要负责人:陈冠颖

以上诊所备案信息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33-6953169联系地址:高青县芦湖街道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楼8楼中医科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0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