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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关于落实扩大社保补贴范围政策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24 16:44:5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力稳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5〕121号)要求,对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给予一定补贴,现就落实扩大社保补贴范围政策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行业范围

就业带动能力强、岗位规模增长较快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具体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中的中小微企业“三类企业”;

急需的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具体是登记注册行业分类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的中小微企业“五类企业”。

二、重点群体范围

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三、享受条件

重点行业范围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四、补贴标准

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从重点行业范围企业2025年为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开始计算,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申请发放程序

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中小微企业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或参保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代员工申请,审核通过后,经社会保障卡个人金融账户直接发给相关人员,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底,逾期未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青县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申领表、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社保卡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明细及其他申请材料。

六、业务受理

受理地点: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C07

电话:0533-6961359

 

附件:高青县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申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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