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淄财社〔2025〕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25〕38号)的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参加职业培训后经评价合格,符合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参训人员基本情况和补贴金额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533-6968026。
附件:2026年第1季度拨付人员明细表.xls
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