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青经济开发区药谷产业园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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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为国井大道以东,田横路、扳倒井路以北,城镇开发边界以西、以南的区域,面积约157.76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5、《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自然资办函〔2024〕92号)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8、《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号) 9、《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鲁自然资字〔2024〕72号) 10、《山东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4年6月) 11、《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12、《高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鲁政字〔2024〕18号) 13、《高青县高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高政字〔2024〕36号) 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三、规划编制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内以工业用地为主。 (1)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矿用地145.15公顷,占总用地的92.01%,全部为二类工业用地。 (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规划交通运输用地11.11公顷,占总用地的7.04%,全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5公顷,占总用地的0.95%,全部为防护绿地。 2、控制指标 规划范围内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9以上,建筑系数控制在40%以上,绿地率控制在15%以下。 3、市政设施 结合周边市政设施及城市管网合理规划园区内市政设施及管网。 4、道路交通 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三类等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主干路包括开泰大道、田横路,红线宽度为35米。 次干路金洋路、扳倒井路,红线宽度为30米。 支路包括药谷一路、药谷二路,红线宽度为12米。 5、城市重要控制线 规划范围内主要落实城市绿线,面积约1.5公顷,进行实线控制。 四、其他 联系电话:17685693692(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2026年5月1日 1、区位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土地使用规划图 4、控制图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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