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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御泉小区”命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30 18:10:21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地名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 《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县新建小区“御泉小区”已经由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命名,现予以公示。

附件:高青县“御泉小区”命名情况表.doc

 

高青县民政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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