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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称及所属行政村名称进行规范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6-01 13:4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民政部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民发〔2020〕92号)和《山东省民政厅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事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6〕28号)规定,现就规范我县18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称予以公示:

一、田镇街道:和平街村民委员会、胜利街村民委员会、建设街村民委员会、民主街村民委员会、星耀李官村民委员会5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规范后名称:和平街村村民委员会、胜利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街村村民委员会、民主街村村民委员会、星耀李官村村民委员会。

二、青城镇:文昌东街村民委员会、文昌西街村民委员会、文昌南街村民委员会、文昌北街村民委员会、青平社区村民委员会、柳树高村民委员会、张巩田村民委员会、田家庄村民委员会、大于家村民委员会9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规范后名称:文昌东街村村民委员会、文昌西街村村民委员会、文昌南街村村民委员会、文昌北街村村民委员会、青平社区村村民委员会、柳树高村村民委员会、张巩田村村民委员会、田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大于家村村民委员会。

三、常家镇:刘春家村民委员会、蓑衣樊村民委员会、于家村民委员会、大张村民委员会4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规范后名称: 刘春家村村民委员会、蓑衣樊村村民委员会、于家村村民委员会、大张村村民委员会。

以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称规范的同时,其所属行政村名称同步规范。规范后名称自2026年5月26日起开始生效。

 

 

高青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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