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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青侨心中医诊所备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03 10:32: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高青侨心中医诊所符合中医备案条件,准予进行中医诊所备案。诊所备案后,其在执业范围内所开展的执业活动具有合法性。为便于社会查询、监督,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高青侨心中医诊所

二、医疗机构地址:淄博市高青县田镇街道清河路13号(新侨城)商业7#2号商铺118甲21

三、所有制形式:私人

四、医疗机构类别:中医综合诊所

五、诊疗科目:中医科

六、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主要负责人:张艳艳

以上诊所备案信息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示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留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33-6953169 联系地址:高青县芦湖街道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8楼中医药管理科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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