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公告高青县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结论,县管社会组织可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县民政局加盖年检结论戳记。
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要认真做好整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查。
电话:0533-6983525
附件:高青县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结论.xls
高青县民政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