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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青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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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2-17 发布机构: 高青县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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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青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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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办字〔2019〕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高青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亮云(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陈现彬(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孙洪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马  超(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白安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杰(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玉江(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郭立敏(县科技局局长)

马  力(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主任)

付朝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静(县民政局副局长)

袁  伟(县司法局局长)

刘道德(县财政局局长)

王  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付会民(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袁文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刁忠卫(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忠(县水利局局长)

苗光勇(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付  萍(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董振利(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徐尊刚(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张鲁刚(县应急局局长)

信广永(县审计局局长)

申彩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  红(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  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宋朋朋(县统计局局长)

孙金峰(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局长)

祝孝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局长)

索  军(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张  涛(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政务公开工 作机构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 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工作部署。

(二)研究提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各镇办和县政府工作部门、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