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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3700306/2012-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2-03-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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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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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2〕3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电子邮箱:xxzx7090@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高青工作》报刊、“政风行风热线”、高青电台、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了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了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58条。其中,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5021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537条。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规范城区占道晒粮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农业局2011年春季麦田管理技术意见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策性小麦保险工作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如《高青县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高青县黄河防洪工程抢险方案》、《高青县黄河滩区蓄滞洪运用预案》、《高青县生猪屠宰暨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高青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高青县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高青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等。

  2、与公众密切有关的重大事项

        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棉花良种补贴方案、“民生实验室开放月”活动、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及报销补偿方案调整、部分民生收费项目及标准、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十项惠民生教育实事、以“民生”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信息。

        公共卫生方面。主要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医疗质量与服务等信息。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主要包括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建设计划、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两区三村建设等信息。

        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高青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低保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等信息。
扶贫、优抚方面。公开了贫困学生资助、给部分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青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发放低收入群体取暖补贴、2011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公示等信息。

  教育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报名程序等信息。

  环保、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方面。公开了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打击假药活动等信息。

  3、其他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方面。公开了《高青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仪器设备采购成交公告》、《高青县广青路高清卡口系统工程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高青县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办公设备、灯光音响、图书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高青县大芦湖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投资人中标公告》等。

  人事方面。公开了人事任免、人员招聘、公开选拔部分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等信息。

  此外,还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如调整我县工业用蒸汽价格、做好我县城镇“三无”人员普查工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展情况通报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县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领导信箱”栏目可以接受百姓的网络咨询,提供人民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又简化了人民群众申请政府信息的程序。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馆、县文化局图书馆是我县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011年,这两处查阅场所继续深化便民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此外,各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或者资料索取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方便。

  3、其他平台。我县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部分单位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或者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单位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在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和《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九、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