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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3700306/2011-1180976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1-03-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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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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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电子邮箱:xxzx7090@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成立或指定了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县政府办公室在年初、年中两次召集各镇、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0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针对部分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各单位按照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再次落实了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同时,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2条,占9%;政策法规类信息107条,占5%;规划计划类信息36条,占2%;业务工作类信息1568条,占74%;统计数据类信息65条,占3%;其它类信息158条,占7%。

  1、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如《高青县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规定》、《高青县专家查隐患管理办法》、《高青县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社区)实施方案》、《高青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2010年各镇各部门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等。

  2、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2010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高青县环城水系规划》、《2010年度城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及我县2010年“十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

  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方面。公开了《青城镇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淄博黄河楼博物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东环路水系土建材料采购信息》、《市政工程材料采购信息》、《高青县201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招标公告》等信息。

  4、民生工作方面。公开了《高青县部分民生收费项目及标准》、《2010年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明细》、《民生之事最关情—我县改善民生步履坚定》、《高青县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公告》等与广大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5、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方面。及时公开了9.21交通事故,让公众了解真相,避免了谣言的传播。

  6、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我县简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及报销程序、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受益水平等信息。

  7、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享受临时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进行津贴补差、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方面的信息。

  8、扶贫、优抚方面。公开了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生活困难老党员救助金发放、失业职工取暖补贴发放、退伍安置等方面的信息。

  9、教育方面。公开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201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技能扶贫招生工作的通知》、《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招聘会的通知》等。

  10、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更新了主要领导分工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有关人员职务任免方面的信息;公开了事业人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推公选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高青县201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关于高青县201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告》、《2010年高青一中、二中教师招聘公告》、《高青县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公告》等。

  此外,还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县政府、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箱”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此外,有网站的单位,在其部门网站上同时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馆、县文化局图书馆是我县政府信息查阅场所,2010年,这两处查阅场所在改善硬件设施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便民服务举措,规范工作流程,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此外,各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或者资料索取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了方便。

  3、其他平台。我县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部分单位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或者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有的单位仍然没有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上不积极主动,不能及时报送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应付现象。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各单位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拓展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九、附表: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