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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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700306/2014-1180973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14-01-0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 |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层层分解落实《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县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3年将工作着力点转移到狠抓制度落实上,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三)加大培训力度。4月中旬,举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知识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再辅导、再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参训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00余人参加培训。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201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制发《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县法制办、县财政、国土、环保等13个部门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细化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做好九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资质资格许可等方面,切实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集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及时公开取消、暂停实施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信息;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是否收费、收费依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的申请条件、申请表、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增加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透明性。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许可、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药品抽检结果等相关信息。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信息。公开行政许可、环境监管、环境标准等信息。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2012年度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2013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监管实名制,公开了各镇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监管企业名单。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两节”、“两会”、汛期、冬春季等重点时期时段和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成品油价格,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及时进行了公布。及时公开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提高公民维权意识,把治理乱收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实施“阳光”操作。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
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2013年公开省政府批准农转用及征收批次及单选项目建设用地13个。
9、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推动学校、医院、文化、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厂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领域,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201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5条。其中,县政府及各部门公开2783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公开962条。
2、主动公开内容。
(1)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及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
(3)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县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县政府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6)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7)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财政预算及决算、捐款公示等信息
(8)其他与社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明确政府信息发布、维护、更新责任,制发《关于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据统计,2013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年访问量已突破500万人次,信息发布数量和实效性大幅提升。
2、政民互动平台。公众可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就自己关心的政府信息向有关部门咨询,简化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创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馆、县文化局图书馆这两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此外,各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或者资料索取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4、《高青工作》报刊。《高青工作》每周发行2期,达到了宣传政策、传达政令、公开政务、联系群众的宗旨和目的。
5、其他平台。充分利用高青电视台及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发《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办字〔2013〕2号),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监督检查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进行统计、通报,并将统计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县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暖、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公开本单位业务活动、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及时,影响了工作持续开展。
2014年,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积极公开“九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培训交流。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是兼职人员,且变动频繁,学习主动性不够,2014年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一、附表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745 |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2783 |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
条 |
962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4.其他情况 |
条 |
0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79 |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70 |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9 |
九、区县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
次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66 |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57 |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9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105 |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86 |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19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66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2 |
(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2 |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 |
0 |
2.兼职人员 |
人 |
64 |
(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55 |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 |
9 |
十三、区县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
次 |
1 |
十四、参加区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