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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青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3700306/2013-None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3-02-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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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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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电子邮箱:xxzx7090@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高青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2年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建设维护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全县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建立起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2条。其中,县政府及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2896条,各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公开政府信息966条。
  1、管理规范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实施〈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高青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12年高青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规范占用公路打场晒粮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2、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公开了《2012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高青县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及各部门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等信息。
  3、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共卫生方面。公开了“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医疗质量与服务等信息。
  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方面。公开了房屋拆迁工作实施意见、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两区三村建设等信息。
  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明细、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补贴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发放、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补贴标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的信息。
  扶贫、优抚方面。公开了调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性住房、贫困学生资助、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失业人员取暖补贴、技能扶贫招生、残疾人就业招聘、拥军优属等的信息。
  教育方面。公开了201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报名程序等信息。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公开了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打击假药活动等信息,如开展保健食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打击查处假冒药品通络生骨胶囊及假冒药牛黄消炎丸等信息。
  环境保护方面。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春灌用水检测、关停取缔 “土小”企业等信息。
  安全生产方面。公开了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安全生产、农机安全生产、危化品安全生产等信息。
  4、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
  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财政预算及决算、捐款公示等信息。
  5、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机构领导、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事业单位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12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高青县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等。
  6、其他与社会和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物价信息、警示信息、道路交通信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等方面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为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和综合服务的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2年,县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打造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民互动平台,形成了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体系、信息公开发布体系、依申请公开办理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实现了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相结合,公众可通过政民互动平台查询政府信息,简化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创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馆、县文化局图书馆是我县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这两处查阅场所积极提升服务水平,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优质服务。此外,各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或者资料索取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3、其他平台。我县充分利用高青电视台及电台、《高青工作》报刊、“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部分单位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或者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2012年11月,我县组织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二)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6月,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7月份,县政府办公室对部分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场考核检查。通过检查,全县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县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暖、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公开本单位业务活动、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机制不健全,人手不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3年,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积极公开“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培训交流。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是兼职人员,且变动频繁,学习主动性不够,2013年计划组织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附表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3862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2896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966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0

其中:1.区县政府门户网站

1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9

九、设置政府信息阅点数

66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57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133

其中: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106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7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66

其中:1.全职人员

2

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2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2.兼职人员

64

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55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

十二、区县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区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64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辖区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2年,高青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2年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高青工作》报刊、“政风行风热线”、高青电台、电子信息屏、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