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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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700306/2023-5335581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电子邮箱:gqxzf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
(一)主动公开走深走实
建立“工作交办—问题通报—督促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制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制度保障。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23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362余条,比上年度分别增长27.16%、15.32%。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发布政策解读材料90余篇。完善政务公开与宣传、网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回复政府信箱群众留言416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5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高质高效
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制定提速提效若干措施,按照“5天形成初步结果、5天讨论核对结果、5天审核确定结果”思路,实现答复总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202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件,同比增长41.27%,上年度结转8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领域。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件(含上年结转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谨细致
建立“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信息员”三级保密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文件,明确文件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有效性等。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机制,按季度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2022年公开政府文件42件,政府办公室文件3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完善县、镇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新编制水利、旅游、交通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照要求落实公开事项。
(四)平台建设集约规范
持续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展现设计,新制作“重大行政决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2个,增设“旅游信息”“助企纾困”等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行,关停政务新媒体账号2个,新开设新媒体账号1个。提高政府公报编制频次,2022年新制发政府公报8期。继续做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设施配套、优化服务功能,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提标提质
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县现有政务公开工作机构34个、专兼职工作人员60余人。制定全县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县级培训3次。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列为定性指标并提高考核比重。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调查等方式开展社会评议,对合理建议积极采纳。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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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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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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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7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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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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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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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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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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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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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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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031.2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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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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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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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9 |
0 |
0 |
0 |
0 |
0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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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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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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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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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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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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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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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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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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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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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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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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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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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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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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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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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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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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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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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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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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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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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1 |
0 |
0 |
0 |
0 |
0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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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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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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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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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中的部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缺少办理流程;个别单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格式不规范,在文件失效后没有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标识,动态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杂乱,同一类别的信息没有集中归类展示,导致信息分散发布,不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部分需要常态化更新的信息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特别是需按季度、按月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及时,致使群众难以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问题专项整改,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流程图等实施要素,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加强政府文件管理,以全省政府文件集中公开和数据联通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已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集中梳理,规范政府文件发布格式,明确文件有效性,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建设。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现有栏目进行梳理和整合,同时继续推行政府信息专题化展示,集中归类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平台的便捷性进一步提升。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采取线下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抓好人员梯队建设,重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时的工作交接,保持工作连续性。开展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对信息发布和更新情况及时检查,以工作通报形式反馈问题,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信息公开实现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1.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惠企政策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惠企政策专区”,集中公开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并结合办事需求分类展示,方便企业和公众查找信息。二是加强助企纾困信息公开,开设“减税降费”和“扩大有效投资”专栏,发布减税降费政策信息,集中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三是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作出2件反不正当竞争处罚决定,并依法予以公开。四是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2022年度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五是动态调整并定期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完成并公开《高青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专题持续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长期公示并动态更新核酸检测采样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疫苗接种点名单,按月公开疫苗接种数据统计,分类发布受疫情影响重的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针对公众关心的核酸检测、隔离管控、风险区划定等问题及时发布专家权威解答。二是做好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根据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通过现场宣传、线上查询、“一站式”服务等多种形式公开就业、参保、技能培训等优惠政策,及时发布就业困难人员补贴、退役军人补贴、高校毕业生补贴等各类补贴的发放情况、申请程序和条件,公开职业培训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做好各类就业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三是做好养老服务信息公开,优化“养老服务”专栏栏目设置,公开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养老机构投资指南、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按月公开经济困难老人生活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信息。四是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更新社会救助的救助标准、申报指南,按月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救助对象名单、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的救助情况。五是做好义务教育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公开2022年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9月上旬之前全部公开2022年全县各中小学招生录取结果。六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检查制度、检查计划、检查结果,2022年累计公开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16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14期,按季度公开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结果。七是按照国务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做好涉农补贴、旅游信息、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信息等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调整栏目设计,定期公开相关信息。
3.推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二是开展政府文件集中公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公开详情页参考样式”,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已公开的2016—2022年政府文件统一格式标准,明确有效性标识。三是规范政策解读,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等实质性内容,更好地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4.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一是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列入2022年事项目录的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并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信息予以公开。二是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2022年共有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02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38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坚持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创新推行“专区一窗办”“专区自助办”“专区帮代办”“专区集成办”服务,全力打造政务公开线下体验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政务公开体验。
2.依申请公开方面,创新推出“一减三加”工作法,即减短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时限、加强疑难案件联合会商、加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审核校对、加大政府信息由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量。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归集展示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明确24所中小学校、14家医疗卫生机构、1家供热企业、1家供水企业、1家供气企业、1家供电公司、1家公共交通公司作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教育领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教办发〔2021〕3 号)要求,公开学校概况、规划统计、招生录取、教育教学等方面信息,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1200余条。卫生健康领域,按照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等要求,公开工作机构、诊疗服务、行风与投诉、科普健教等方面信息,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1600余条。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等领域也分别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聚焦群众关心关切以及方便群众办事服务公开信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