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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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转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高财字〔2023〕32号
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通知》(淄财采〔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通知》(淄财采〔2023〕5号)
高青县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