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3-04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698707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87070

传真:0533-6987070

电子邮箱:gqxfanggj@zb.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

办公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707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南首(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东邻、千乘湖公园南侧、长江路以北 )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1932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想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为中心工作,协助配合县住建局编制县城住宅规划,坚持以群众的关注关切为导向,把服务民生安居乐业作为工作重点。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问题、传递群众信息,做好房地产方面的保障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公开体制机制。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张琳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党组成员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2.提升信息公开思想认识、加强公开业务水平。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中心多次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参会。会上,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方式方法,明确了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主动公开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重大行政决策1条,住房保障相关信息19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4条,公示公告119条。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收到1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1件;收到5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5件,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均通过高青县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总计0项,按时办结数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项。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中心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加强管理,安全高效推进信息公开。拟定公文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通过政务公开版块主动公开,不宜主动公开的注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字样,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五)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六)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成立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配备1名在职在编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226.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比较有限,目前仅限于高青县政府网站,缺乏丰富的内容展示形式,群众阅读了解信息比较枯燥。

(二)改进措施

积极开拓其他公开渠道,如政务新媒体账号,积极探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如长图、短视频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始,至2019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并制定了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各类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做好住房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简化流程,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县政府承办的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0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9年,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召开了1次培训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新开设“领导信息”栏目,全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简历,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

-4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5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存在公开方式单一化,存在公开内容延时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1.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同时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3.找准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多种形式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0115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2018年度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11日始,至2018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20条,物业管理信息1条,组织活动等其他类信息25条。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8年,共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2018年度原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9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始,至2017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3条,物业管理信息2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4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8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839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1日始,至2016年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16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6〕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6〕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6〕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6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3条,物业管理信息2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4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7年39日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11日始,至2015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15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以“公正便民、务实高效”为基本原则,以“阳光政务、突出公信”为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在相关政务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5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5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3条,物业管理信息2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4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5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6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6315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08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11日始,至2013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13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在相关政务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3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3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5条,物业管理信息4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3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4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438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03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11日始,至2012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12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在相关政务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2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2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5条,物业管理信息6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3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2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3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333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1日始,至2011年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11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在相关政务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1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1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5条,物业管理信息6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3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1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1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2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2年3月15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2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11日始,至2010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10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在相关政务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0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10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5条,物业管理信息6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2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0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0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1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1312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911日始,至2009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09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在相关政务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09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09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5条,物业管理信息6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2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09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9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0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031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0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8年11日始,至2008年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10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7070;传真:0533-6987070)。

一、概述

2008年,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在相关政务公开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09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信息公开情况:2008年,县房管局共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住房保障类信息15条,物业管理信息6条,房地产行政执法类信息3条,组织活动等综合类信息20余条。

县房管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高青工作等平台,加强廉租房分配、房源等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08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8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全县各级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房地产服务中心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0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房地产公用事业管理局

                                                                                                                                                                                                  2009年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