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推广构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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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9370322MB2837779A/2021-51952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扶贫办 |
高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 2021年3月4日印发了《高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推广构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扶字〔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截止2020年底,我县已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淄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推广构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推广构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四、重要举措
重要举措有三部分内容:
(一)持续发挥扶贫“爱心超市”激励作用。继续发挥全县扶贫“爱心超市”在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内生动力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推进扶贫超市功能的内涵和外延,使其更好为农业农村工作服务。
(二)完善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及因疫情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等原因造成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财产损失较大、住房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一般农户做到即时发现即时帮扶。
(三)探索推进扶贫收益使用管理有效机制。扶贫项目收益在确保帮扶对象和村集体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剩余收益使用与管理除村级小型公益设施投入外,应进一步探索推进村级在剩余收益使用与滚动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