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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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9370322MB2837779A/2021-519525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扶贫办 |
为贯彻落实《高青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增强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更好服务群众。结合县乡村振兴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高青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乡村振兴部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公开方式和原则
(一)公开方式。通过政务平台进行公开,发布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
(二)公开原则。坚持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注重实效、高效便民原则,凡是按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机构设置和职能、乡村振兴政策、成效、资金、项目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乡村振兴各组要明确相关人员及时组织收集、整理、上报所需公开信息,重要信息需报分管领导把关。
(二)加强统筹规划。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做到推行政务公开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工作,注重常态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