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扶贫办
标题: 高青县惠残政策明白纸
索引号: 19370322MB2837779A/2020-50361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07 发布机构: 高青县扶贫办

高青县惠残政策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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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证办理

(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17]34号。

(二)申办流程: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相关病例材料及5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按照我县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流程进行办理。

(三)山东省内异地申办流程:申请人持有效材料向居住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残联委托高青县残联进行残疾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核发残疾人证。

申请人如不方便直接联系户籍所在地县残联,可向经常居住地县残联提出申请,由经常居住地县市区残联帮助申请人联系户籍所在地县残联,进行异地办理。

山东省内县级残联间相互承认其指定评残机构的残疾评定结论。

(四)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残联权益部,6961285。

二、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一)政策依据:《淄博市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具有高青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重点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家庭;住房具备改造条件(残疾人居住的拟拆迁房、土坯房、简易房、出租房和即将拆迁的旧村改造房,不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对象);对无障碍设施依赖程度高,有无障碍改造需求。同等条件下,贫困残疾人、多重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优先。

(三)实施流程:残疾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审核表,并按规定附相关资料。因残疾等客观原因无法申请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代为申请;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可由所在社区(村)委会代为申请。由县残联按照本地流程负责办理。

(四)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残联权益部,6961285。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一)政策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淄博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淄政发[2018]29号)。

(二)救助对象:具有高青县户籍(或在高青县领取居住证),0-17 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持有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残疾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至少接受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

(三)救助标准: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儿童在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救助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年。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1.5万元。对已满机构内最长康复训练救助年限、经评估仍需康复的残疾儿童,采用“机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救助模式,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0.5万元。

2.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产品1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调机(手术费1.5万元/人,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第1年不少于4次调机)以及术后康复训练补助经费(术后康复训练费1.5万元/人/年,在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时间不超过2学年)。

3.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先天性炎症、创伤、肿瘤及罕见病导致的四肢畸形,脑瘫后遗四肢畸形,脊柱裂后遗下肢畸形,严重的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严重的马蹄内翻足,严重的发育性关节内外翻畸形,成骨不全症,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5万元;骨肿瘤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脊柱侧弯,院手术治疗不超过7万元;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马蹄内翻足,门诊保守治疗不超过1万元.费用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其他保险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其余费用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据实资助。

(四)申请与审核流程: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1)申请康复救助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

A.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非本县户籍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住证)、残疾人证(没有残疾人证的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残疾或疑似残疾诊断证明)以上材料复印件3份。

B. 填写《高青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申请审核表》3份。

(2)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A.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残疾儿童身份证(或残疾人证)和儿童2寸彩色照片。

B填写《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初筛登记表》1份。

(3)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的相关材料。

A.携带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和诊断证明。

B.填写《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申请表》,县残联审核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初筛.

C.医院初筛合格后,填报《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审核意见表》,由定点医院报省项目办批准。

2.申请及审核流程。

残疾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携带相关材料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或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或社会组织应当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县残联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县残联康复部  6961285

四、残疾人大学生学费救助

(一)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16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残联办发〔2016〕6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申领工作的通知》(淄残联办发〔2016〕48号)。

(二)救助对象:为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在校残疾大学生,具有高青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三)申报材料: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申报表、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申请人每年8月份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到县残联进行初审,初审后,上报市残联审核,通过后纳入救助范围。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残联教就部,电话:6961285。

五、残疾人就业培训

(一)政策依据:《高青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培训对象:具有高青县常住人口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段且残疾类别为肢体、听力、言语、视力的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符合所报培训项目的具体条件。

(三)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四)办理流程:本人到镇(街道)残联申请县残联审核审核通过的残疾人在残联指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残联教就部,电话:6961285。

六、残疾人求职登记

(一)政策依据:《高青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登记对象:具有高青县常住人口户籍,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要的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三)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

(四)办理程序:本人到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残疾人求职登记表》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五)咨询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6961285。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政策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67)、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高政发〔2016〕24号)、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淄民2016126)、《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淄民2018150)。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高青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二级残疾人每月100元,其他残疾人每月9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高青县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级残疾人每月100元,二级残疾人每月80元。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或其监护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残疾证、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经镇(街道)公示后,由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后即可享受补助。

(四)咨询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残联教就部,电话:6961285。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县民政局,电话:6981891。

八、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一)政策依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青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发〔2013〕69号)。

(二)登记对象:对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缴费困难残疾人,由县级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三)办理流程: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后年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咨询部门和联系电话:残联教就部,电话:6961285。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高青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电话:6965573。

九、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一)政策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49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局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

(三)办理流程:由各镇(街道)办残联提交重度残疾人人员名单,再由县残联汇总全县参保人员名单,提交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医保处进行参保缴费。

(四)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县残联教就部,电话:6961285。

(五)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县医保部门,电话:69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