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省2021年度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初核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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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9370322MB2837779A/2021-518524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1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扶贫办 |
根据市扶贫办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的的通知》,县乡村振兴局、青城镇人民政府对“高青锦庄永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生产经营和带动效果进行初核。经过初步核验,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带动效果明显。现对申请2021年度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高青锦庄永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9.15-2021.9.19
监督电话:0533-6730176 0533-6963978
通讯地址或邮箱:gqxfpb@zb.shandong.cn
高青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