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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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MB28635201/2021-516824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根据高青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食盐批发企业
(二)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
二、检查事项
成品油市场经营情况抽查,食盐批发企业经营情况检查。
三、检查事项
以实地核查为主,查阅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档案、台账资料,查看企业相关现场。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前,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开展相关检查。
(二)加强业务学习。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人员,主动对接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五、工作流程
(一)制定计划。利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抽查计划。
(二)实施抽查。按照检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抽查形式和内容组织现场检查。抽查工作结束后,执法人员填写《执法人员记录表》,如实记录抽查情况,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和印章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
(三)录入情况。抽查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和结果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附件:高青县工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
高青县工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检查时间 |
1 |
成品油市场经营情况抽查 |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成品油购进台账建立情况;国VI标准车用汽(柴)油的进货发票情况;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情况;水冲厕所建设维护情况等。 |
一般检查 |
现场查看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每年一次 |
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 |
2 |
食盐批发企业经营情况检查 |
食盐批发企业 |
盐业企业仓储运营管理检查;食盐销售和产品质量追溯工作检查。 |
现场查看 |
一般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抽查频次每年一次 |
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 |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