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标题: 文稿解读|《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索引号: 11370322MB28635201/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26 发布机构: 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稿解读|《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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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道路,进一步规范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我们制定了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工信发〔2020〕7号),同时结合了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实际。 

三、主要内容

《淄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共5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背景、范围、原则等。

二是申报认定。提出了淄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等5项基础指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等四方面专项指标,不得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情况,明确了申报认定程序。

三是复核。提出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

四是结果运用。明确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培育,符合省级“专精特新”申报条件的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支持参加省、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

五是附则。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