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2MB28635201/2018-196866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2-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经信局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158;传真:0533-6961158)。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局领导班子每一个成员、每一个岗位和相关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上传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及更新政务信息165条,其中政策法规、部门公文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其他信息63条。
(二)其他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经信之窗”向公众发布经信工作48期。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调配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讲座、培训,更准确、更深入地了解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增强部门执行力与公信力,提升部门治理能力,更好地为公民做好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人次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