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花沟镇田兴路以南、花兴路以西等四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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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41XM/2021-514575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
一、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田兴路以南、花兴路以西等四街坊,总用地面积为30.52公顷:
HG01-04街坊:位于镇区中部,北苑路以南,田兴路以北,新区路以西,花兴路以东,用地面积为12.28公顷。
HG01-08街坊:位于镇区中部,田兴路以南,花园路以北,花兴路以西,规划支路以东,用地面积为6.22公顷。
HG02-03街坊:位于镇区东部,田兴路以南,工业一路以东,用地面积为8.57公顷。
HG03-01街坊:位于镇域南部,李中路以北,用地面积为3.45公顷。
(二)规划内容
依据《淄博市高青县花沟镇总体规划(2015—2035年)修改》(批复稿)和相关规范,本规划结合区位功能与空间特点,对用地进行地块划分;确定各地块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等要求;提出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形式、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控制点坐标;划定城市绿线的控制范围;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建议。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30.52公顷,非建设用地1.30公顷,包括水域和你那个林用地;城市建设用地29.22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七大类用地。
2、主要控制指标
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27米。
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高于15米。
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50,建筑系数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高于15米。
二、公示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29日。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高青县政务网。
四、意见受理地址:高青县高苑路22号。
五、意见受理电话:0533-6968330。
详细内容可到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咨询电话:0533-6968330。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