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选址规划报告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41XM/2021-52017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选址规划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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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高青海河港口有限公司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

高青海河港口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

新建基础设施项目

4、建设规模

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占地33.30公顷(499.5亩),工程设计吐量 320 万吨,共建4 个 1000 吨级泊位,其中 2 个 1000 吨级多用途泊位,2 1000 吨级通用泊位,使用岸线总长度 330m

5、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淄博港高青港区花沟作业区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西南方向,唐口大桥东侧,小清河航道北岸。

 

1 项目选址位置图

二、规划符合性

1、本项目处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以外,但项目属于基础服务设施,是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相协调,符合现行的《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通知》的项目选址要求。

2、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建设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中加大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和港口综合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内河航运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大力提高内河航运运输能力、科技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的内河水运发展政策,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五项“水运中1、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及以上)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也被列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与《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属于城市计划发展的项目。

3、本项目与淄博港总体规划、高青县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花沟镇总体规划相符合。

4、本项目用地与高青县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冲突。

5、项目建设增加了当地社会服务容量对所在地区的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将产生有利影响;并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分析,本项目拟建地选址合理,适宜建设。

 

 

 

三、公示时间

202112月1日--202112月7日

四、公示方式及地点

高青县政务网

五、意见受理地址

田兴路一号

六、意见受理电话

受理电话:0533-6785304

详细内容可到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咨询电话:0533-6968330。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