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花沟镇农村旱厕粪便污水处理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41XM/2022-523333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花沟镇农村旱厕粪便污水处理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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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高青县花沟镇农村旱厕粪便污水处理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二)厂址概况:拟选址项目厂址位于淄博市高青县花沟镇肖胡家村。拟选址项目占地面积2868.89平方米。

图1-1:拟选址项目在高青县花沟镇的位置

(三)工程内容:拟选址项目为高青县花沟镇农村厕粪便污水处理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处理基础建设格栅、调节池、沉淀池、中间水池、厌氧反应器、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等;以及建设生产性构筑物和配套的辅助建构筑物;还包括工艺设备选型,以及场内供电、给排水、道路、化自动化控制与通讯等设施的建设。

(四)建设规模:该项目完成后,达到日处理污水100m3/d,可以完成服务区人口15000人污水处理任务,预留远期发展,农村旱厕粪便污水处理站规模为每天100吨。

 二、项目选址的原则

(一)符合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污水处理厂选址从规划角度而言,一般要求位于下游,以尽量依靠地形坡度和重力流收集城市污水,节约污水收集运行费用。除此以外,从规划角度考虑,还应注重规划收集范围的管道走向、水量布局、实施期限等情况,确定最优厂址。

(二)尽可能在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对周边环境影响小污水处理厂选址从环保角度而言,一般要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要对周围环境(指自然资源、水域、地下水、耕地、森林、水产、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等)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一般不宜设置在居民区的上风向、水源的近距离上游。除此以外,在选址时应关注污水处理厂在建成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地方环境容量所容许的范围。

(三)集约用地,尽可能利用边角地,尽量不占用基本农田农村耕地需要保护,最好不征用或少征用农田。

(四)有利于污水处理后就近排放和再生利用。

21世纪排水系统的定位应从以前的防涝减灾、防污减灾逐步转向污水的资源化,从而恢复健康水循环和良好水环境,维系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事实证明:污水深度处理与再生回用是恢复水环境的必由之路,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已为世界各国所瞩目。

农村污水处理要考虑污水处理后的去向,尽量能再生利用,例如灌溉农田。农村污水处理选址可以选择离农业水库、池塘较近的地方,处理后的水可以就地储存,便于农田灌溉。

 三、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依据

(一)选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991年);

 5.《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正);

 6.《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7.《淄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20年)》;

 8.《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

 9.《淄博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年);

10.《淄博市高青县花沟镇总体规划(2015-2030年)》;

11.《高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相关的规范、标准和规定

  1.《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污水处理技术-农村污水处理选址要求》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6.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预选址管理的通知;

  7.《高青县花沟镇农村旱厕粪便污水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四、项目厂址条件

(一)拟选址项目用于处理高青县花沟镇污水,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及地方鼓励发展的项目;

(二)拟选址项目位于淄博市高青县花沟镇肖胡家村,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三)拟选址项目所在地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项目的开发规划具有系统性和完善性,交通与市政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完备且建设速度很快;

(四)拟选址项目所在地在承接污水、交通运输、能源供给、环卫配套等方面都非常便利;

(五)拟选址项目所在地环境优美,水陆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适宜本项目建设;

(六)拟选址项目所在地地基承载力强,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地形条件良好,场地整平量小。

   五、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

(一)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的协调

(二)建设项目场地适宜性论证

(三)建设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的协调

(四)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五)建设项目与道路交通规划的协调

(六)建设项目与历史文物古迹的协调

(七)建设项目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协调

(八)建设项目与淄博市生态红线的协调

(九)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

(十)建设项目与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的协调

(十一)土地利用合理性论证

(十二)社会影响力分析

 六、选址论证结论

从自然环境、技术经济、社会影响因素等诸多方面对拟选址地块进行了论证分析,高青县花沟镇农村旱厕粪便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项目场站建设用地规模2868.89平方米,选址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一)本项目的建设,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二)“三废”排放均可满足环保要求:对劳动安全卫生等亦给予充分考虑,并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情、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通过对本工程的建设,可是高青县花沟镇农村便污水处理项目获得整体提高,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定了基础。

  七、相关图纸

 


       八、公示时间

2022年4月13日-2021年5月12日

九、公示方式及地点

高青县政务网

十、意见受理地址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十一、意见受理电话

0533-6967741/0533-6785304

详细内容可到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或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咨询,咨询电话:0533-6967741/0533-6785304。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