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41XM/2022-522379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 字号:
  • |
  • 打印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花政发〔2022〕3号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法治引领作用,将我镇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我镇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制定领导干部的学习制度拟定学习计划,深入学习相关理论,我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提高。

(二)切实发挥镇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为更好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完成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2021年花沟镇成立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将依法治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监督、年终有总结的管理制度。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我镇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全年主要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今年我镇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参加了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100%。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一是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政府行为,在作出重大行政行为时,坚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充分论证。二是在制定民生决策时,坚持对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如对决策存在质疑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和司法所同志参加对决策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充分辩论和明释,以作出合法合规的正确决策。三是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优势,全镇45个行政村全部配齐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村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强化法律顾问咨询保障功能。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仍有待提高: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部分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部不注意学习,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识不够到位;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四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足,宣传教育范围不广,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工作,着眼于在法治轨道上提升政府工作效能、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1年党委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镇党政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项目,推进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以落实、落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镇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宣传活动。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加强群众的普法教育,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完善法治队伍建设,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增强调解工作的积极性。继续抓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每月调度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提出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