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花沟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41XM/2016-196479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1-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花沟镇

高青县花沟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9
  • 字号:
  • |
  • 打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花沟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花沟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785304  邮箱:hgzdzb@126.com

一、概述

2015年,花沟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政府服务手段和领域,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方式,提高了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

1、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人。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抓好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全面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同时落实专人,全面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章立制,科学规范公开内容

积极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到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干部学习计划中,采取学习全文、重点解读、案例剖析、PPT等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5〕39号)落实情况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改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将花沟镇信息公开重点定位于全面公开机构职能、业务工作、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其他等相关信息。通过对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以及制度建设的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政府。        

(二)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途径:高青县政府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镇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镇信息公开未收取或减免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镇还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清楚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一方面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另一方面是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全镇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发展的热点、重点,加强基层调研,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3、进一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全镇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花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