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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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6848449750/2021-521232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经济开发区 |
为做好开发区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围绕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规划计划、应急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开展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促进工作进展。
二、工作计划及责任部门
1、1月份由开发区综合部对接各科室,出台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2.由开发区综合部负责部门文件的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发文后及时公开。
3、由开发区经济发展部、规划建设部等业务部门,负责提供重要部署(包括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及年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每季度按时更新。
4、由开发区综合部对接各部门,收到建议提案后,尽快答复并进行公开。
5、由开发区财政审计部负责,于2月份前公开2021年度财政预算,于8月份前公开2020年度财政决算。
6、由开发区规划建设部负责规划计划部分公开工作,根据规划编制情况,及时更新公开。
7、由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负责应急管理部分信息公开,做到有最新的应急预案要及时公开。
8、由开发区经济发展部、规划建设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部分信息公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9、由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负责省级生态园区建设部分信息公开,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10、由开发区财政审计部负责公共资源配置部分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招投标及中标信息。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