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议政府采取司法程序割断“扳倒井”品牌担保链,换道独立经营、市场巨大》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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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闫佃良
主办单位: 高青县经济开发区
答复时间: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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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闫佃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采取司法程序割断“扳倒井”品牌担保链,换道独立经营、市场巨大》的意见,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关心和支持。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该建议意见,专门组织人员到相关单位、企业进行认真调研,详细了解提案涉及问题的来龙去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目前,政府国有平台公司尚无能力将扳倒井集团相关生产设施,从银行抵押中剥离出来,专门用于“扳倒井”品牌原酒的生产。

2、白酒的生产经营需要专业管理团队,包括科研人员、营销队伍,现阶段我县国有平台公司还不具备条件。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建议政府采取司法程序割断“扳倒井”品牌担保链,换道独立经营、市场巨大理 由:1.拥有38年历史的“扳倒井”品牌被弃用。现在市面上以“国井”品牌为主,“扳倒井”这一国家驰名商标品牌基本被弃用:2.国井集团因资金缺乏致使产能低下,造成巨大浪费。该集团设施“原酒”年产能达30000吨,酒罐储存能力达18400吨,现“原酒”年产量不到300吨,剩余产能29700吨,而“原酒”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利税可观;3.“扳倒井”这三个字是高青人民的名片,是“国有资产”,不独属于某个企业,不仅是一个品牌,更蕴含着高青人民的情怀,是在历届政府领导下成长起来的高青人民的骄傲,不应该被放弃和埋没。建议:政府采取司法手段会同银行将该集团48262.5m2生产车间、2916个窖池和82个储酒罐等生产设施从银行抵押中“分离出部分”以满足“扳倒井”品牌“原酒”生产“所需”为出发点,以保护“扳倒井品牌原酒”和“扳倒井品牌商品酒”独立品牌运营,使其能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只需从司法程序上分清扳倒井品牌“原酒”及“商品酒”的产能和市场需求的“生产设施”,独立经营即可,如一年按5批投料生产30000吨原酒来算,仅需要“几千万资金”就能盘活“扳倒井”品牌的生产和销售,市场空间巨大、利税可观。